2012年7月15日 星期日

油氣雙燃料車(瓦斯車)補助

民國96年底,行政院因國際油價高漲,為減緩高油價對民眾的衝擊,因此請環保署研提「油氣(LPG)雙燃料車推廣計畫」,並於97年1月21日經行政院核定,該計畫實施期限係自97至101年底。經檢討,由於民眾改裝意願低,對減少空氣污染之成效有限,因此環保署建議該計畫到期後不再續辦,但針對今(101)年年底前已完成改裝的油氣雙燃料車輛車主,環保署將持續提供油氣價差補助,以保障改裝車主的權益,而未來將朝向油電混合車及電動車發展。

        環保署說明,「油氣(LPG)雙燃料車推廣計畫」自97年實施以來,雖經相關部會積極努力,包含環保署提供改裝及氣價的補助、經濟部提供加氣站設站的補助、財政部修訂貨物稅條例減徵油氣雙燃料車新車貨物稅、交通部開放改裝車型與確保其品質與安全等,惟民眾之改裝意願有限,除97年中因油價1次漲足,汽油價格高達36.1元(油氣價差為15元),當年改裝數量達7,882輛外,自98年起每年之改裝數量僅約2千輛,雖然環保署將原定99年底截止的氣價補助,延長至101年底,仍無法有效提升。經參考國外推動經驗,以日韓等國為例,因汽油稅負重,其油價高達50至60元,而液化石油氣(LPG)因不須負擔汽油稅,其售價約為汽油售價之50-60%,具使用之經濟誘因,政府只須於推動初期提供獎勵或稅賦減免優惠,之後市場即可自給自足持續發展,反觀國內並無類似高油價環境,油氣雙燃料車推動有其困難。

        有鑑於油電混合車及電動車為未來發展趨勢,國內亦已有車廠研發生產, 101年1至6月油電混合車即銷售8,785輛,遠高於油氣雙燃料車改裝數量,因此環保署刻正研擬計程車改用油電混合車推廣計畫,以推廣計程車使用。又101年10月1日國內開始實施汽油車第五期排放標準,不論國產或進口之新車均應符合該標準,再將汽油車改裝為油氣雙燃料車的污染減量效果有限。基於上述緣由,環保署建議「油氣(LPG)雙燃料車推廣計畫」101年12月底到期後不再續辦,但針對今(101)年年底前完成改裝之油氣雙燃料車輛車主,環保署將持續提供油氣價差補助,以保障改裝車主之權益。

        針對改裝使用油氣雙燃料車最多的計程車族群,目前交通部正積極辦理鼓勵老舊計程車更新補助計畫,駕駛人將老舊計程車更換為全新計程車,每輛可獲得交通部3萬元,及環保署空污基金1萬元,總計共4萬元之購車補助。除此之外,如計程車於101年11月底前改裝為油氣雙燃料車,仍可獲得環保署2萬5千元的改裝補助,該署呼籲有興趣的計程車車主可把握機會進行改裝。

提供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