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7日 星期二

加強市售玩具類商品所附乾電池查驗


為強化對附加於商品內乾電池汞含量之管理,環保單位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合作,針對玩具類商品所附乾電池加強查驗。



環保署表示,依「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公告規定,禁止製造、輸入及販賣汞含量超過管制標準(5ppm)的錳鋅及非鈕扣型鹼錳乾電池,製造、輸入業者應提出電池汞含量檢驗報告,申請取得「乾電池汞含量確認文件」後,始得製造輸入,並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本產品電池汞含量符合環保署規定」文字及確認字號。玩具類商品內附屬的電池也應須符合上述規定。



環保署表示,由於加強管制,抽驗合格率逐年提昇,101年1月至6月底止,各地方環保局累計共稽查相關業者15,642家次,合格率100%,即全數合格。另為查察市售乾電池的汞含量是否符合標準,各地方環保局於製造、輸入業者倉庫及販賣場所抽樣檢驗,近三年抽驗300式中僅1式裝於玩具中的錳鋅電池超過標準,相較於94年尚未管制前,市售38式電池中即有4式屬高汞電池的情形而言,相關管制已逐漸引導乾電池走向低汞、低污染設計。



環保署進一步說明,乾電池若附加在玩具等商品輸入至國內時,業者常可能疏忽而未主動依規定申請取得乾電池汞含量確認文件字號。除環保局於平時加強稽查外,該署已請標檢局在檢驗進口玩具時,若發現商品隨附乾電池,即通報環保署及輸入業者所在地環保局,由環保局錄案稽查及輔導業者符合規定,並於市面上加強追蹤查驗。標檢局已函請相關商品檢驗單位,配合辦理。



環保署提醒,商品業者應選用經檢驗合格並取得環保署核發確認文件的電池,販賣業者也應確認商品的電池是否取得確認文件並依規定標示,以免觸法。該署並呼籲消費者,在購買乾電池時,選擇有標示「本產品電池汞含量符合環保署規定」及確認字號的產品,共同為環保盡一分心力。


 提供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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